


尊敬的交易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通知,我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对公司保证金情况进行如下调整:
自2023年4月12日结算时起,将玉米淀粉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将豆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将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将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位交易者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
特此通知,祝交易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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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